[资讯] 贵州拟设立“育儿假”: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享假期10天

家和万事兴 发表于 2021-9-27 15:57: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9月26日至29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贵阳举行。会上《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一、拟设立父母育儿假

《修正案(草案)》提出,设立父母育儿假,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条例原文共75条,《修正案(草案)》共修改原条文23条、删除33条、新增7条,修改后的条例共49条。取消了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

此外,《修正案(草案)》还根据机构改革等情况对涉及部门名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部分条款内容和表述作了修改、删减。

二、优化生育政策

规定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规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同时明确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情形。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接受节育手术后需要施行恢复生育手术的,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取消与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取消生育审批改为登记服务,删除征收社会抚养费、限制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分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条款。

三、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明确采取财政、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明确加强托育机构建设管理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配置母婴设施,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同时,新增托育机构监管的法律责任,规范托育服务。

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监督检查。

保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女职工婚假、产假和男方护理假不变;设立父母育儿假,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四、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为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修正案(草案)》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绝育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并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

对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对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家庭,给予全方位帮扶保障。

 

来源:贵州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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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上的一块砖 发表于 2021-9-27 16:21: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这个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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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秀姐 发表于 2021-9-27 18:00: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感谢分享,推荐首页啦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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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西 发表于 2021-9-27 20:08: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这是为了鼓励大家生三胎啊
比较人性化,一年10天也不多,平均一个月将近有一天时间陪伴照顾孩子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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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开始 发表于 2021-9-27 21:29: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为民所想,现在带孩子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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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逸 发表于 2021-9-28 11:53: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没明确这个假是带薪还是不带薪,假如带薪,对个人来说,肯定好啊!
但是对公司未必就好了,国家单位无所谓,私营企业就老火了,假如公司有30个员工,每个月都有人要修,本来就是双休,加上节假日各种放假,实际用来工作的时间没多少了,活谁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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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万事兴 发表于 2021-9-29 10:28: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俊逸 发表于 2021-9-28 11:53
没明确这个假是带薪还是不带薪,假如带薪,对个人来说,肯定好啊!
但是对公司未必就好了,国家单位无所谓 ...

这个假带薪对个人才有意义,但是对公办以外的单位来说确实吃不消,不带薪的话我觉得就算有假期大家还是会选择上班吧,毕竟没钱怎么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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