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三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13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交通、水电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大型商超、景区、停车场、保险公司等。
人民银行提醒,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法维权。但拒收残缺污损人民币等行为属于商家服务意识或服务水平不足,不应定义为拒收现金违法行为。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一些新业态、新交易模式的行业、商家应注意保留现金收付渠道,充分尊重公众的支付方式选择权。
已经有部分单位被罚了,名单在下面:
我之前在服务区用现金交油钱也遭到了拒绝,说是找不开可不可以手机支付,后来还是同行的朋友帮忙付的。什么不是钱,现在手机付钱是方便了,不过也有偶尔用现金的时候,一些商家拒绝收现金实在不应该,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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