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冷了不想出门,2月12号下午,贵阳的熊女士就在网上下单买了点菜,等着送货上门,可一看到送来的菜,别说吃饭了,熊女士气都气饱了。
2月12日晚上九点多,记者在沃尔玛超市人民广场店见到了熊女士。
在网上买菜图的是省事,但是看到送来的茄子这样的品质和卖相,她实在是有点生气。
熊女士:这个茄子是烂的,一点都不新鲜,根本不会有人买这种,上面还是发霉的,我买的是茄子,又不是臭豆腐。
熊女士说,下午她在网上下单了超市的肉和蔬菜,这两根捆在一起的茄子,看起来已经明显不新鲜,还有腐烂的地方,她立即拨打了超市的客服电话。
熊女士:超市态度很不好,客服就说我给你两种解决方案。第一,要么给你退款,给捡货的工作人员一个处罚,第二就是另外给你送货,但是可能时间比较久,要一两个小时。
虽说买菜的钱并不多
但是超市这样的处理
让熊女士心里很不舒服
熊女士:《食品安全法》说得很清楚,商家的产品没有达到食品安全标准,不足一千元按照一千元赔偿。
对于熊女士的投诉,超市工作人员表示,茄子确实不新鲜。他们向熊女士道歉,并表示会对负责捡菜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罚。
沃尔玛超市人民广场店工作人员:解决方案就是把单退了,赔她来回50块钱的打车费。
记者:这是按照什么标准赔付的呢?
沃尔玛超市人民广场店工作人员:茄子属于初级农产品,它的变质和腐烂并不是人为可以控制的,一千元的赔偿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来处理,但《食品安全法》是针对预包装产品,如果按照这个赔偿,我们很难达成一致。
对于工作人员的说法,熊女士并不认可。
超市工作人员说,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茄子是农产品并不属于赔偿范围,针对熊女士买的茄子,他们只能根据超市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
对此熊女士表示很难接受,她会考虑在工作日向市场监管部门继续投诉。
来源: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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