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4月14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在省内道路运输企业中梳理出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车辆较多、源头安全较突出的企业名单,向社会进行曝光,帮助人民群众和相关企业规避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从近年的交通事故情况来看,涉重点隐患车辆的较大以上事故频发,贵州交警会密切关注重点车辆,提前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重点隐患车辆是指: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营转非、校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这8类重点车辆状态为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审以及3次(重型货车和重型挂车10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
4月14日,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仍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及相关企业点名曝光。
危险品运输企业
公路客运企业
旅游客运企业
网约车企业
重型货车
贵州交警提醒,法律明确规定了对相关行为的处罚,重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必须严加重视!相关重点车辆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要求,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警企联动,隐患清零,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车辆所有人
逾期未报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违法未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点车辆驾驶人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换证,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证注销或停用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属于机动车违法行为中的无证驾驶。一经查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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