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这玩意儿,小酌能怡情,大饮能伤身。而在饮酒之后开车,那可能就会酿成大错。
5月12日凌晨,在黔西南州兴义市北京路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人员受伤情况不明。
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当天凌晨2点,一辆货车从延安路下行,准备在北京路路口掉头,就在这时身后一辆白色轿车快速驶来,发现货车时驾驶人采取紧急向左避让,结果撞上从辅道驶出的红色轿车。
交警赶到现场看到,道路边停着好几辆轿车,其中一辆白色宝马轿车车头损坏严重,车内安全气囊已全部弹出,在轿车前方不远处停着一辆红色轿车,车后方受损,车后门已弹出。
红色轿车驾驶人:我从内环走在这儿,他撞到我把我挤掉头下来。
交警:你喝酒了吗?
红色轿车驾驶人:我喝了一瓶啤酒。
交警:认识对方吗?
红色轿车驾驶人:不认识。
现场勘察过程中交警了解到:
当初两名当事人均未打算报警,准备私了,可车损实在太严重,两人都认为是对方的原因才引发事故,协商未果,只得报警求助。
宝马车驾驶人:因为前面有个大车,他们一下就转进来了,我都记得详细。我说你们是不是喝酒了,然后他(红色这辆车)说是。他说私了,我说私了你们解决不了,是我们报的警。我说私了你们解决不了,修理费肯定都要十几万。
询问过程中交警闻到,侃侃而谈的宝马轿车驾驶人浑身酒气,随即将两人带到医院抽血送检。
5月16号上午,通过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宝马轿车驾驶人张某每100毫升血液含67.73毫克酒精
属于饮酒驾驶。
而红色轿车驾驶人李某酒精值为16.14毫克,未达酒驾数值。最后交警认定 宝马轿车驾驶人张某车速过快,危险驾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他将负事故全责,同时还将承担酒驾的法律后果。
感情好不好,不在酒上找;感情深不深,不在酒上拼。再次提醒各位驾驶朋友们切莫为了一时之乐,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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