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这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周三 发表于 2022-8-31 09:23: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国家药监局关于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39号)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紫草等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原太原制药厂)生产的2批次二羟丙茶碱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可见异物。
经吉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沉香化滞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差异。
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天府康达药业集团府庆制药有限公司、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藿香正气水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甲醇量。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龙泽熊胆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盐城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菊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禁用农药残留量。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云南健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鉴别;标示为桂林中南(亳州)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鉴别、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浸出物。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桂林中南(亳州)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紫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标示为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6批次紫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来源:国家药监局官网、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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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人 发表于 2022-8-31 14:38: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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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就是幸福 发表于 2022-8-31 14:51: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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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老啦 发表于 2022-8-31 14:54: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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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影约约 发表于 2022-8-31 14:55: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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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峰·X 发表于 2022-8-31 17:05: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亚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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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河汉界d 发表于 2022-8-31 17:39: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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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2-8-31 19:08:16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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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老虎 发表于 2022-8-31 21:32: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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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么哒女神 发表于 2022-8-31 21:43: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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