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死缓!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家和万事兴 发表于 2023-1-10 21:39: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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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英雄 发表于 2023-1-10 21:59: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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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永华 发表于 2023-1-10 22:25: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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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益善 发表于 2023-1-10 23:37: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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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里雾里 发表于 2023-1-10 23:49: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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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哥 发表于 2023-1-11 03:02: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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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韵 发表于 2023-1-11 06:35: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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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蒋师 发表于 2023-1-11 08:09: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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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戈 发表于 2023-1-11 08:34: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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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影约约 发表于 2023-1-11 09:22: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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