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晚,花溪区某学校发生了一起盗窃案件,两名学生书包里现金被偷,无独有偶,一个星期后,又有学生失窃,两次被盗金额共计两千余元。
接到学校报警后,分局民警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开展调查,调取了校内及外围监控,在分局多部门的共同合作下,迅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身份。
经深入研判和大量工作,分局民警于3月29日,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对其夜间进入校园教室,盗窃学生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自己因为至今一事无成心情不好,在校园门口买了两瓶二锅头白酒到学校教学楼楼顶坐着喝酒,喝到凌晨12点时,感觉自己喝多了觉得口干,便到学校教室里找水喝,当进入教室时看见座椅上的学生书包,遂起了贼心,打开书包并翻看到现金,随即将书包内的现金装包带走。过了一周,又因为心情不好,再一次买了三瓶二锅头白酒到教学楼楼顶坐着喝酒,喝完酒后来到教室进行了同样的盗窃行为。
花溪公安提醒您:醉酒不是犯罪的理由,勿以恶小而为之,醉酒后实施盗窃行为同样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犯罪事实既已构成,再奇葩的动机也不可能成为你开脱的理由。
来源:贵阳公安花溪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