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 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 年 1 月,全省 9 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 96.4%,同比下降 3.2 个百分点。
依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简称综合指数)进行排序,2023 年 1 月,9 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为:都匀市、六盘水市、毕节市、凯里市、安顺市、兴义市、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见附表 1)。
二、88 个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 年 1 月,全省 88 个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 95.4%,同比下降 3.7 个百分点。
依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按综合指数进行排序,2023 年 1 月,88 个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 11 位(从第 1 名到第 10 名,含并列)为荔波县、三都自治县、威宁自治县、罗甸县、独山县、晴隆县、望谟县、普安县、册亨县、龙里县、安龙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 10 位(从第 79 名到第 88 名)为赤水市、三穗县、桐梓县、玉屏自治县、播州区、金沙县、岑巩县、碧江区、六枝特区、松桃自治县(见附表 2)。
来源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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