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顺县红白喜事操办酒席倡导性标准》正式对外公布,原文如下:
长顺县红白喜事操办酒席倡导性标准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持续有效整治大操大办、奢侈浪费、跟风攀比等不正之风,逐步实现婚丧事宜规范化,促进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特制定本倡导性标准。
一、倡导操办婚事遵守"五控制"
- 1.控制婚礼礼金。倡导婚嫁彩礼县城区不超过 50000 元,农村地区不超过 30000 元,提倡低价彩礼或零彩礼;倡导亲朋好友随礼礼金县城区不超过 200 元,农村地区随礼礼金不超过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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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控制操办规模。婚事宴请单方不超过 30 桌,人数不超过 300 人;双方合办不超过 50 桌,人数不超过 500 人。不搞奢华婚庆,提倡公益婚礼、集体婚礼、爱心婚礼、旅游婚礼等新型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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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控制酒席费用。婚宴酒席县城区每桌不超过 380 元(含酒水和饮料等),农村地区每桌不超过 280 元(含酒水和饮料等),提倡不上高档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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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控制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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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控制婚车数量。婚礼车队总数不超过 8 辆,提倡节俭出行,不绕城巡游,不影响阻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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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倡导操办丧事遵守"五控制""三不在"
(一)五控制
- 1.控制丧事殡期。丧事殡期原则不超过 3 天,**情况经属地村(社区)提前审批后不超过 5 天(包括亡故、出殡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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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控制操办标准。出殡酒席不超过 50 桌(每桌 10 人),县城区每桌不超过 300 元(含酒水和饮料等),农村地区每桌不超过 200 元(含酒水和饮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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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控制殡仪规模。往返殡仪馆的车辆和出殡(送殡)车辆不超过 8 辆(不计首辆殡仪馆车);治丧摆放花圈、花篮不超过 10 对(在殡仪馆统一设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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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控制人情随礼。倡导亲朋好友随礼县城区不超过 300 元,农村地区不超过 200 元,提倡不回礼(如毛巾、纸巾、香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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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控制二次送葬。死者遗体火化后,直接从殡仪馆将死者骨灰送往墓地安葬,实行一次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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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不在
- 1.不在广场、道路、学校、居民小区等**搭建灵棚、摆放花圈花篮、做**、唱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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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在火化或出殡沿路、守灵期间和祭扫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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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不在丧事期间组织草台**、民间乐队等表演团队开展低俗、扰民的表演活动。晚上 10 点到早上 7 点之间不使用高音喇叭和乐队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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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宜
婚事要拒绝低俗婚闹,杜绝恶搞新郎新娘以及伴郎伴娘,杜绝在新郎新娘身上抛洒或喷射粉末、汽水或其他东西,杜绝发生捆绑或脱衣露体及其他造成身心伤害的不良行为。
长顺县精神**
长顺县民政局
长顺县农业农村工作局
来源 黔南州长顺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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