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可以!
卖房人在销售商品房时,要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不作误导性、夸大性的前期宣传,同时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过程中,要充分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让买房人全面准确了解所购买房屋的架构、户型等信息,而不能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地位,进行片面引导。
否则,业主收房时发现房屋与房开前期宣传不一致时,可认定房开构成根本违约,买房人即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并要求赔偿合理损失。
友情提示: 各位朋友在买房卖房过程中,一定要有意识地留下各种宣传页、承诺书、户型图等书面文件。一旦发生纠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解决。
来自: Android客户端